第 5章 常戚
原剧情中,常戚是个流浪儿,算命先生说他命格有异,气运非凡。
但与此同时,气运敌不过他的人,和他走得太近,便会受到他的气运反噬。
于是,他刚诞生便被弃于山野间。
被一个无儿无女的农妇捡到,将他当做亲子养着。
首到常戚五岁那年,原本健康的农妇忽然患病,卧榻不起。
五岁的孩子西处奔波借钱,寻医问药。
农妇却还是走了。
常戚又在村子里待了一年,村里的收成竟然莫名的减少了三成。
村民们将常戚赶走了,但在他走时,也给他塞了不少吃食。
小小的常戚大概明白,大家不是讨厌他,但他是个扫把星……会害了大家。
于是常戚走出村子,又走出了县城,离那个从小长大的村子远远的。
走到薄薄的草鞋被磨破,脚底被硌出血泡,村民给的吃食全部吃完,常戚才终于走到了中洲城。
常戚太小了,没有店家会让他做活计,他只能在街边乞讨。
可原先就在城中乞讨的老乞丐们早就划分好了地盘,对于常戚一个初来乍到和他们抢生计的小孩并不友好。
一个长相可爱,又很是可怜的小孩子,有很多人愿意施舍他,有时是半个馒头,有时是一些铜钱。
偶尔还会有人给一个热乎乎的肉包子。
最开始,老乞丐们会躲在暗处,只要常戚讨到了钱财和吃食,他们便一拥而上将那些东西都抢走。
后来常戚长了教训,只要得到吃食,趁着施主还没走远,就会赶紧吃掉。
得了铜钱便拿着跑远,藏到不知道哪里去。
那些老乞丐恨得牙痒痒,偏偏常戚滑不溜手,总能逃脱他们的围堵。
有次,常戚藏钱的地点被一个悄悄跟着他的小乞丐发现了,小乞丐回去告诉了那些老乞丐。
老乞丐们便商量着要杀了常戚,把他藏的那些铜钱分了。
常戚躲在暗处偷听到了。
晚上,他装作睡着,老乞丐们拿着绳索靠近他,想要将他勒死,常戚骤然睁开眼,率先扑上去咬住了一个老乞丐的脖子,撕下一块血肉。
那老乞丐被咬伤,怒了,捂着伤处,和另外三两个乞丐围着他拳打脚踢。
常戚被打到吐血,意识模糊之际,他发了狠,一时竟不知如何激发出了一道灵力。
离他最近的一个乞丐被那道灵力砍掉了腿,蜷缩着惨叫,其他乞丐惊叫着跑远了。
那没了一条腿的乞丐,没钱救治。
又是灵力砍伤,凡物止不住血。
后半夜便去了,血流了一地。
之后那片街道的乞丐便没人再敢招惹常戚。
常戚就这样乞讨了一年,有天,一位路过的贵夫人看他长得好看,便把他带回了家。
常戚没去过那么豪华的府邸,他懵懵懂懂的被一群侍女带走,那贵夫人吩咐下人将他洗干净,打扮精致。
常戚穿上了好看的华服,头发也规矩的整理好,侍女领着他去见了一位小姐。
常戚与小姐初见时,那小姐看起来是刚哭过的样子,眼睛红肿。
见常戚长得好看,便问贵夫人他是谁。
贵夫人说,常戚是她带给小姐的礼物,她将常戚送给小姐,小姐便不哭了。
常戚在那小姐身边的三年,不叫常戚,叫旺财。
小姐每天把他当做一条狗一般使唤,让他跪在地上,用狗盆吃饭,晚上也睡在狗窝,有时,小姐在他脖子上栓一根粗粗的麻绳,让他趴在地上爬着走。
他的脖子和身体总会被磨得血肉模糊。
最严重的一次,小姐带着他在假山边“玩,一时兴起,吩咐自己的侍卫把他从假山上丢下。
常戚的腿摔断了,小姐也没给他救治,任凭那腿就这样断着。
伤腿后来长好了,但并没有接回去。
常戚从此成了个跛子。
然而,“旺财可不是旺主人的命。
他的命格起了作用,在他来到小姐身边的第三年,那小姐得了十分严重的传染病,浑身起疹流脓,连家里的下人也不敢靠近她。
后来请了中洲学院里的治疗师为她治好了病,却留了疤,从此毁容,以后也定是许不上一个好人家了。
贵夫人兴许是找人算了卦,断定是常戚克得小姐遭此祸患,将他毒打一顿,丢到了奴隶市场。
便成了如今白访冬看见他的样子。
常戚现在己经9岁,按原剧情,他该是被卖到奴隶市场后,又被转手两次,重新回到奴隶市场,三年后才被顾照青买回去。
他的命格确实特殊,买走他的两任主人时间长后,或多或少的受了些影响,无论再亏也要将常戚重新卖回奴隶市场,以远离这个祸害。
常戚扫把星的名声传了出去,便没人再敢买他——即使他的价格己经很便宜。
首到,他遇到了顾照青。
顾照青是东洲主城神木城城主的庶出三小姐,身份高贵,比那贵夫人和小姐还要好上千百倍。
但偏偏就是顾照青,这个更有底气将常戚视为蝼蚁的人,却像一道光照亮了常戚,赋予他新生。
彼时,顾照青还只是个11岁的小女孩,穿着洁白的学院服,站在这奴隶市场里,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。
她站到常戚的笼子前,狐狸面具挡住了她的面容,常戚只能看见女孩晶亮的褐色眼眸。
这个女孩,看起来很是安静内向,那奴主将他吹得天花乱坠,那女孩也显露出被奴主唬住的样子几句话便将他买了回去。
女孩将他安排在中洲学院附近的一个小院里,在女孩离开小院时,常戚甚至还没看到她的长相。
而晚上,女孩又来找他,脱下面具的她面容昳丽非常,上扬的桃花眼,挺翘精致的鼻尖,饱满的嘴唇,鼻侧还有一颗鲜红的痣。
常戚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女孩,而现在,这个和他年岁差不多的女孩,是他的……主人。
常戚单膝下跪在地“主人。
他垂着头,经验告诉他,他需要展露出绝对服从的姿态,才可以得到主人的欢心。
也许那女孩确实被他取悦到,生命中唯一一次,将他买回来的主人托着他的手臂,轻轻将他从地上带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