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章
不死的。
陶小春这么说我并不意外。
让我意外的是于浩。
的确,林晓跟我妈处不来,甚至可以说,水火不相容。
主要矛盾在于,她骨子里就看不起农村人。不光是我妈,连我都遭到她的嫌弃。
她觉得我们能留在城里,都是她的恩赐,所以对我们呼来唤去,就像使唤奴仆一样。
我时常劝我妈要忍耐,毕竟我们住在她的房子里。人在屋檐下,不得不低头。
然而,可怕的事还是发生了……
唉,我真后悔结这个婚
他是懂煽情的。
知道说什么最能挑动网民的情绪。
一句看不起农村人,成功将我推上风口浪尖。
人人都说我是咎由自取,死了活该。
只是可怜了孩子。
孩子的确是无辜的,我当时是给气昏了头。婆婆说,我知道我犯了罪,你们判我死刑吧杀人偿命,我认了。
她没有被判死刑,而是被判了无期。
因为于浩以死者家属身份,签了谅解书,后来又以身体原因,将她保释了出来。
而我所有的财产,都被他们合理化占有。
等于说,我和女儿白死了。
他们踩着我和女儿的尸体,快速实现了从无产阶级到有产阶级的阶级跨越
这还不算完,他们一系列的骚操作,把我爸活活气死了,我妈也被气疯了于浩作为监护人,把我妈丢进了精神病院。
于是我父母的所有财产,也被他们顺利接管了……
10
很显然,这就是一个杀猪盘。
他们的每一步,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。
我曾经在网上看过类似的案例,还为被害者愤愤不平过,但我怎么都没想到,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这种剧本的女主角。
深夜,我看着床上的那对狗男女,恨不得冲过去,把他们碎尸万段
可我已经死了,什么都做不了,只能揪着自己的头发,无能狂怒……
或许上天都看不下去了,所以给了我重生的机会。
此时此刻,我望着那个喋喋不休的老东西,恨不得冲过去,把她的声音掐断在喉咙里。
但是我不能。我带个孩子,不可能打得过两头恶狼。
婆婆的右手,一直藏在背后。我知道,她手里攥着那把剔骨刀。
今晚,就是他们的猎杀时刻
之所以选今晚,是为了把于浩干净地摘出去。
在外